新落户给钱给政策。“我们将加大对香港、台湾金融机构的引进力度,加强与欧美及日韩金融机构的联系,吸引和支持外资银行在烟台设立营销总部、地区总部、票据中心、研发中心和人才培训基地,增强烟台金融业发展活力。”日前,市金融办在提案答复中称,到2015年,将力争引进各类市级金融机构23家,使总数达到100家。
目前,烟台有市级银行业经营机构18家(含2家外资银行),保险公司50家,证券公司9家。在今后工作中,烟台将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,并认真落实金融对外开放鼓励政策,吸引内外资银行来烟台设立分支机构。为引进外资金融机构,烟台有啥政策? 今后,对在烟台新设立或迁入的银行、保险、证券机构总部,一次性给予资金补助1000万元;对新引进的内外资银行,根据机构规格和注册资本情况,一次性给予50—100万元奖励。
对新引进银行机构购买办公场所的,一次性给予500元/平方米的购房补贴;对建设办公场所的,项目建成后,视其使用用途酌情给予基础设施配套费返还;对租赁办公用房的,3年内给予办公租赁费50%的补贴。对新入驻的金融机构引进的高级专业人才,在户口迁移、子女入学和转学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。